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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作风问题整治清单(公示)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5-22 浏览人数: 分享到:


为更有力地整治重点单位的重点作风问题,根据我区“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正风气”作风建设活动要求,现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点作风问题整治清单予以公开,接受全民监督,传导整治压力,营造活动氛围。

 

重点作风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财务管理有待规范,存在食堂账务管理不规范,现金库存超限、公务接待审批单填写不合规等问题。

1.及时取消现金库存及支付,按照公款存放管理制度要求,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向银行申请开设局食堂银行专用账户,食堂所有收支均通过银账转账支付,实现食堂账户零现金支付;

2.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文件制度执行,对检查中查到的来函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的情况,通过联系来访单位补发工作联系函,确保来函与实际接待人数一致,接待标准不超标;

3.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及其他财经制度培训学习,重点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在原财务审批流程中增加财务审核把关环节,所有经费支出均由办公室或计财科指定人员审核把关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支付,5月前实现每一笔经费支出按流程环节流转、符合规范。

2017年6月

社保基金监管途径有待拓宽,监管力度有待强化

1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抽调社保业务科室骨干组成稽核检查小组,不定期开展科室间内部稽核工作,到12月确保稽核面不低于20%;同时5月前与市医保中心、平阳县人力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内部控制交叉检查;

2.以人社部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为抓手,积极推进社保基金联网监管,建立定期自查、定期报告、定期检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的工作机制;

3.采取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形式进行审计,聘请优质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于10月前完成对社保经办重点环节的审计工作;

4.加强对骗保欺诈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退休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退休金、伪造发票或其他手段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伪造虚假资料套取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欺诈案件,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2017年12月

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简单,一次性告知制执行不严等问题。

1.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与银行、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3月前实现各窗口工作时间基本一致;

2.改造提升大厅硬件设施,设置窗口办事引导台,采取业务科长轮流值班方式,并配强骨干,7月前实现为群众提供代取号、代填单、咨询引导等系列服务;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卡等图表材料,做到办事信息、办事流程“一表清”;

4.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社保支付改革,拓展邮寄、传真、网络多渠道审批申请,通过窗口业务整合和岗位撤并调整改进窗口服务模式,到9月底前实现90%以上事项“一柜办结”;

5. 创新“午间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模式,推行叫号办事和自助服务,通过大数据手段对办事高峰时间段、业务集中窗口进行统计分析,及时调整窗口服务力量配置,规范建设办事等候区,使办事群众少排队、少等候;

6.结合窗口改造提升实际,修订完善《窗口服务考核办法》,对各窗口科室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

7.深化“五零五化”服务品牌,加强礼仪教育培训和审批服务培训,邀请纪委委员和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到场参观指导;

8.每月由领导带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追究到底。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