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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这名负责拆迁的干部终尝恶果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8-11-15 浏览人数: 分享到:

近日,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黄勤忠因涉嫌贪污罪在龙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场20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旁听。

                                   案情回顾

今年2月初,龙湾区纪委监委对黄勤忠违规经商行为进行调查,发现了黄勤忠在温州市某铸造厂拆迁过程中的问题线索

该厂位于永中街道双何村,在2016年11月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但却不是由项目属地的永中街道负责处理,而是“阴差阳错”地由黄勤忠负责的普门村拆迁项目中按照一个虚构的工业拆迁项目进行征收补偿。对照2017年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政策,调查人员发现,该厂竟有一笔不在补偿政策项目的44万余元“矿渣补偿费”静静地“躺在”了补偿款的账目单上。

 “这个列入城中村改造的厂房拆迁怎么不是由属地街道负责,而是由黄勤忠所在的城市中心区管委会负责?”

“为什么这个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厂房还领取补偿政策范围内不存在的‘矿渣补偿费’,怎么审核通过的?”

原来,这都是黄勤忠在幕后一手操作。黄勤忠听说温州某铸造厂厂房要出卖,心里估摸着这块地也许会被政府征收,说不定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考虑到自己的公职人员身份,他找到了双何村村民陈金国作为“对外代理人”,合伙以12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该厂房。

2013年5月,因道路建设需要,该铸造厂位于规划拆迁红线内的398.8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拆除,并获得了补偿款13万余元。事后,黄勤忠授意陈金国将上述13万余元交给其妻子郑某某。

2017年底,该铸造厂被当地政府纳入了动迁红线内。根据有关文件,集体土地的违章厂房的补偿项目为清障、水泥地、杂地名目等,并无矿渣补偿名目。而“埋伏”已久的黄勤忠和陈金国觉得自己投了那么多钱进去,这次一定要想尽办法“赚一笔”。

随后,在没有和属地街道沟通、没有征得上级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黄勤忠利用职权,把这个厂房从属地街道硬是划到了普门村拆迁项目范围里,并自作聪明地伪造了一个工业拆迁项目进行征收补偿。随后他指示相关拆迁事务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不在补偿名目内的矿渣列入补偿内容,而他则作为项目负责人直接在拆迁审批表上签了字。

通过这一系列的操作,陈金国顺利拿到了不应该补偿的44万余元矿渣补偿款,并与黄勤忠按照之前的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勤忠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