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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8-12-13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永嘉县瓯北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站工作人员廖远杰违规向管理企业推荐购买消防器材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廖远杰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向多家管理企业推荐,要求到无消防器材经营许可证的胡某某处购买消防器材。2018年11月,廖远杰受到记过处分。

2、永嘉县住建局原办公室主任陈剑虎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陈剑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共计80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私人银行借款。2018年10月,陈剑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

3、泰顺县泗溪廊桥保护管理站站长陈志刚拖欠占用民营企业工程材料款问题。

2009年,陈志刚在担任县廊桥文化园开发办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民房立面改造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期间,从民营企业主陶某某处购买价值约2.2万元的琉璃瓦用于试点工程。在试点工程完工,工程补助款拨付到位后,陈志刚扣留材料款2.2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及资金周转。2018年6月,陈志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苍南县钱库镇安监所安监员胡晓敏、张文奇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等问题。

2018年4月至5月,胡晓敏受张文奇请托,通过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以隐患整改不过关、强制断电停产等方式,迫使企业向张文奇亲属购买原材料。此外,还存在胡晓敏以代办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为名向辖区内企业索取中介费用,张文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化学溶剂经营活动并向辖区内民营企业销售等问题。2018年9月,胡晓敏、张文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苍南县水务集团下属公司职工周月品、余礼佑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牟利问题。

2002年,周月品、余礼佑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苍南县腾龙市政设备有限公司,并由周月品担任法人代表。2013年至2017年,周月品、余礼佑多次利用工作便利,帮助该公司承接业务并获利,影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2018年6月,周月品、余礼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