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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机制大家谈(一)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8-07-03 浏览人数: 分享到:

近期,我区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得到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并引起了广泛热议。下面我们就来听听全区党员干部的看法和体会!

容为公之失,不赦为私之罪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梅山群:

在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刻,急需一大批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急先锋”。建立“依法容错”机制,就是“容为公之失,不赦为私之罪”,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在法内“容错”,给改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区检察院早在2016年,就出台了《查办非公企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企案件各诉讼阶段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作出了检察探索。身处新时代,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目标,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继续探索完善检察环节的依法容错免责机制,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传递保障改革创新、鼓励履职担当的强烈信号。

 

容错免责是基层“开路者”的定心丸

瑶溪街道党工委书记邵建寨:

改革要抓彻底抓深入,势必要创新,作为开路者,走的是前人没走过的路,犯错也在情理之中。容错免责机制的出台给“开路者”吃下了“定心丸”,既是对基层干部的保护,也是对基层干部改革创新的鼓励。尽管有容错免责撑腰壮胆,但基层干部还必须牢牢守住三条底线:一是纪律底线。“容错”不是容腐,“免责”不是包庇,不是违纪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更不是以权谋私的保护伞。只有坚守底线,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更踏实。二是安全底线。容错免责不会为个别干部的盲目决策买单,更不能成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理由。三是稳定底线。现正处于“大拆大整”收尾和“大建大美”如火如荼建设之际,如何妥当地处理各类信访问题,需要经验更需要创新,容错免责的前提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了完成任务造成重大不稳定事件。“容错免责”是颗定心丸,我们基层干部要拿出披荆斩棘的决心,立说立行的效率,做到心中有责、胸中有策、手中有招,敢担当,善作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做“中国梦”的追梦者、寻梦者、圆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