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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开发管理科科长、工会主席黄勤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8-09-26 浏览人数: 分享到:

目前,经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批准,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委、龙湾区监委对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开发管理科科长、工会主席黄勤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勤忠违反廉洁纪律,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取高额利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黄勤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批准,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委、龙湾区监委决定给予黄勤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黄勤忠违纪所得;将黄勤忠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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