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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通报3起村干部不正确履职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表时间:2019-04-15 浏览人数: 分享到: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龙湾区严肃查处并通报了3起村干部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1.永中街道镇南村党总支书记王坚岳违反议事规则问题。2013至2014年期间,永中街道镇南村党总支书记王坚岳先后两次违反“五议两公开”程序,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大幅下调镇南实业大楼主楼和镇南商厦部分房产的租金,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018年12月27日,区纪委给予王坚岳党内警告处分。

2.瑶溪街道朱宅村村委会主任朱进荣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2016年,朱宅村村委会主任朱进荣在只有部分人知情的情况下,未经“五议两公开”程序将12套安置房进行处置。其中,包括朱进荣家属在内的村两委成员家属5人报名登记并分到房子。2018年12月13日,区纪委给予朱进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状元街道横街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应进光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失职的问题。2008年5月至2011年3月,应进光担任横街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横街村委会与村民林某某发生租金纠纷并经法院判决。2011年应进光担任横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林某某拖欠集体资金既不向其催讨也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2018年11月22日,状元街道党工委给予应进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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