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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通报 2 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2-28 浏览人数: 分享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月1日,市委市政府“25条”紧急措施出台后,区委第一时间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以赴抓好“25条”紧急措施落地落细。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未能担当履职。

2月5日,区纪委严肃查处了2起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龙湾区状元农贸市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1月30日上午,状元农贸市场经营户林某某,未及时被市场管理人员检测体温。1月30日中午,农贸市场关闭后,林某某在市场门口未戴口罩占道摆摊经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龙跃社区0017网格工作人员未对其进行管理。2月1日,林某某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在其经营期间造成了病毒传播的可能性,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被动局面。状元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安东,对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不力,未严格落实所有进入市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的措施,对疫情传播负有直接责任;状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教导员应游景,在值班期间,对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整治管理不到位,对疫情传播负有直接责任;状元街道0017网格指导员潘嘉诚,对所属网格巡查管控不到位,对疫情传播负有直接责任。2月4日,龙湾区纪委给予上述3人党内警告处分。

永中街道孙垟村党支部委员王汉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1月27日,永中街道办事处确定孙垟村王某为居家隔离对象,王汉文为王某“一对一”跟踪管控负责人。王某于1月28日晚上私自驾车前往医院就诊,1月30日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期间,王汉文虽有对居家隔离对象王某开展跟踪管控工作,但工作措施落实不力,2月5日,王汉文受到诫勉谈话。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全面推进,防控力度持续加大,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在这个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万众一心干事务实的紧要关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落实好龙湾区疫情防控“二十五条”紧急措施和系列工作部署要求,严格遵守“五带头六严禁”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有为、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盯“奋战十天、拿下拐点”攻坚目标,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