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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6-17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区委的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9月13日至12月13日,对原区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5日,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2019年3月7日,局党组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并就整改工作进行研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25个问题,局党组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分类提出了79条整改措施,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同时局党组坚持“公开”抓整改,让全局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四是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完成整改2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事关全局的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2019年4月15日对现任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并加快编制进度,2018年12月,完成《龙湾区河道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组织召开专家组审查,修改完善,2019年4月已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并通过。同时结合全区水利实际与发展, 2019年组织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全区美丽河流方案审查培训等,提高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能力。

二、关于“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东排工程进度滞后,‘四边三化’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立即研究,作出整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1302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130%,位列全市第一;积极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四边三化”工作推进力度, 建立“有事即会商”工作沟通机制,及时分析各类岸上岸下、沿岸沿线各类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四边三化”加快推进提供保障力。同时加强学习教育,每逢全局会议必强调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并梳理我局涉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建立《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2019年重点工作督查清单》,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并明确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

四、关于“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制度执行不力”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一年不少于12次)和每月讲堂学习计划。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视频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成果。2019年2月以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温州网络学堂和学习强国APP等学习任务,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廉政小视频,积极开展“干好‘五六七’,奋力争第一”主题学习讨论活动。

(2)针对“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将廉政谈心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制定全局廉政谈心计划表,逐步开展廉政谈话,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廉政谈心切中要害,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积极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关心过问其困难。

(3)针对“党内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并提出具体要求,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每年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下发支部工作手册,并组织学习党务工作知识。

(4)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原因。2019年4月19日,对党支部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记录本、档案资料进行集中管理,设置档案柜,专门用于存放记录本和相关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指定专人负责支部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本基础信息齐全、会议记录规范、主题明确。

五、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我局在完成机构改革、市五大领域执法队伍改革的基础上,对局各科室、各单位人员进行重组,有效解决干部轮岗、交流少的问题,并对连续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10年的同志进行轮岗。现事业单位设置方案已经区编办审批,有效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六、关于“工程监管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管理问题众多”问题。2019年4月17日,对原河道管理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成立水利工程质监中心,配备3名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将责任企业失信惩戒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公开通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针对“工程款超进度支付”问题。2019年4月17日,对原河道管理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积极与瑶溪街道进行衔接,瑶溪河疏浚工程在未清算前,要求其履约金60万元不予退回。同时严把支付审核关,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坚决杜绝超付现象发生。

(3)针对“工程无法验收现象普遍”问题。永中街道现已完成青山水库安全鉴定报告,我局已牵头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查,但审查结果不合格。2019年3月4日,召开全局会议,加强教育,增强现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消除“新官不理旧事”思想;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全区面上已完工未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共计8个,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年”活动。经不断努力,完成了7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青山水库因安全鉴定报告审查不合格未能验收。

七、关于“问题整改慢作为”问题的整改

(1) 针对“违规对外投资整改不力”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确定处理方案。定期对接,收回股权收益,并上缴财政。积极协商,2019年4月8日委托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蒲州套闸进行账务审计,下属国有企业整合后已进行股份变更。

(2)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依然存在”问题。276.3万资金在往来款中挂账,实质款项存于财政局押金款中,经与区财政预算执行局对接,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账务进行对冲。原水利局挂账其他应收款137019.53元为蒲州老套闸的建设投资款,现老闸已拆除外移,建立蒲州新闸,经与区财政衔接,已将该笔挂账其他应收款137019.53元转为固定资产予以核销。

(3) 针对“未能做到举一反三”问题。2019年3月4日,召开全局会议,加强教育,增强现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消除“新官不理旧事”思想。2018年开展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专项行动,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特事特办”的原则,梳理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共11个,按照“一事一议”的方法,灵活解决3个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继续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全区面上已完工未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8个。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年”活动,强化业务指导,逐项破解困难。经不断努力,完成了7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青山水库因安全鉴定报告审查不合格未能验收。

八、关于“项目审批乱作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和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大项19项,子项32项,实现率达100%。二是推出预约上门踏勘、快递送达审批结果等多项便民举措,优化专家评审环节,编制服务指南、示范文本。三是积极参加省、市水利系统及区里组织的审批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提升审批人员业务水平。

九、关于“小额工程发包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龙湾区政府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平台建设和小额工程发包活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温龙审资办[2018]11号)等文件要求,出台《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小额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执行。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廉洁纪律教育,2019年4月集中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三是成立水利工程质监中心,配备3名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标后管理工作。

十、关于“水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法程序不到位,案卷证据不充分,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一是规范水政执法,明确对属较重处罚的案件,严格规定须经集体研究讨论。二是加强证据收集工作,严格规定案件证据采集必须2人或以上,确保案卷证据充分。三是2019年3月上旬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类似问题,并对案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积极参加全省水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针对“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已督促有关业主单位,并函告相关单位对黄石山后河临时桥梁予以拆除,现桥梁已封闭,并于近期拆除。加强巡查,结合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清理全区面上未经审批的涉水违章或已批但已到期的涉水建筑8个,加大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十一、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重一大’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强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1万以上资金支出须经局党组研究通过,10万元以上资金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后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并出台《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该制度执行,规定未经党组研究的大额资金不予拨付。同时加强审核,杜绝出现实际支出超出党组研究确定金额等现象。

(2)针对“小额工程未执行审价规定”问题。2019年4月17日,对原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小额工程审价,严格规定未经审价不予支付。同时出台《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水利工程财务审核、监管力度。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2019年2月28日,将未登入固定资产的北斗雨量站遥测终端设备纳入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查漏补缺,将固定资产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在每个科室张贴固定资产责任清单并明确专人保管。三是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核查。

十二、关于“管理缺位,退二线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收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问询退二线干部,他们均回复目前已无兼职。二是2018年6月,原区水利局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通过清理和逐一核查,共有4人于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存在企业担任兼职的情况,其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的1人,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的3人,并对排查汇总结果进行了公示。通过公示,没有收到对领导干部的不良反应,在全局起到了职工受教育、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效果。三是加强退二线干部思想教育,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监管力度。

十三、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5年以后的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二是2019年3月18日、19日对原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公务接待经手人进行提醒谈话,清退陪同人员超标费用共计1020元,并于2019年4月17日上缴国库。四是加强教育,4月1日,召开全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严禁违规公务接待。

十四、关于“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作出整改,退回车票差价、住宿费差价共计565元,并2019年1月17日缴回国库。二是2019年3月18日、19日原水利局对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形成严谨的财务执行环境。

十五、关于“政企不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3月7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永强供电公司业务考核制度制定、各类奖金发放、内部招工等企业内部事务由其职工代表大会及董事会自行决定。二是该公司高层任命按原方式进行,即永强供电公司党委、高层分别由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任命,永强水电站高层由我局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