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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10-08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区委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11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大契机,巡察整改的过程是认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能力的过程,是党员干部反躬自省、净化灵魂、唤醒责任、激发担当的过程,必须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巡察问题反馈后,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通报问题情况,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科(局)室,对整改问题进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聚焦问题,细化任务。按照“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原则,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是多措并举,逐条整改。围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分类梳理整改,同时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40个,制定整改措施114条,已整改完成40个问题,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1人次,清退款项21.6307万元;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2021年1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并要求大家深刻领会精神,指导实践工作。

(二)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补充完善领导班子学习计划,2021年1月29日,制定2021年度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同时,在学习时结合我区实际及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思考如何从财政角度落实落地,助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1年2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党组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觉悟,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执行。2021年2月18日,结合中心工作,对《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工作规则。

(二)及时部署上级重大决策。自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已召开10次党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两直资金直达等上级重大决策,如2021年直达资金分配率已达100%,分配进度全市并列第一。上级扶贫任务已于2021年1月20日已完成149个部门注册任务,注册率100%。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解读相关文件。于2021年1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学习《关于印发〈街道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四张清单”〉〈区属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四张清单”〉的通知》(温龙宣〔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二)出台工作方案。2020年12月7日,出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2月18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工作报告中。

(三)健全完善制度。于2021年2月23日,修订印发《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同时,根据学习制度要求,由学习秘书做好记录管理工作,负责学习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四、关于“主责主业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于2020年12月25日在区农商行三楼会议室召集全区财务人员及财政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加大宣传力度。

(二)建章立制。2021年1月4日,出台《关于印发2021年度龙湾区(高新区)财政资金重点指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分别对预算总执行率、预算追加执行率、预算调整率、预算绩效管理四项重点指标进行评分,并纳入区考绩办法,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运用。加强温州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和金财工程数字财政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运用,通过两个系统的运用,能有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如:通过温州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区财政可通过系统更直观的了解项目的实时进度和项目概况。区财政向市财政争取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补助资金时也直接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免去书面提供佐证资料的麻烦,从而大幅提高整体工作效率。通过金财工程数字财政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运用,区财政能实时关注每一笔政府投资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拨付进度和支付细节,能有效提高资金监管的效率,大幅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2021年3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修订局机关的干部作风建设制度。2021年3月12日,印发《龙湾区财政局(国资办)干部作风建设制度》(温龙财党发〔2021〕9号),加强纪律规矩责任意识教育,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

(二)规范办事。2021年2月1日,出台《龙湾区财政局文件和资料管理工作规则》,要求各责任科(局)室按规矩办事,报送相关材料需报各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办理。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财务制度学习。认真学习《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监督检查通知》《关于建立龙湾区违规津补贴检查联动机制的通知》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学习《龙湾区(高新区)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温龙委办发〔2018〕78号)文件精神。

(二)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财务人员对群团活动财务凭证不完整情况进行核查,将党组会议记录、领导外出报告请假单、集体公费外出活动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增加作为附件。同时,加强对局机关操办红白喜事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温馨提醒。明确由负责党建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料管理备案工作。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办法,3月26日,印发《龙湾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

七、关于“行政执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2月20日,由分管领导牵头再次组织业务科室,重点学习《政府采购法》、信访件办理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对全局执法人员名单进行重新筛选,确定了11名执法人员,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将从具有执法证的11名执法人员中选取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规范。

八、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学习会。牵头组织党组成员及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财经制度,认真学习工会会员缴费、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强化财经纪律。

(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办法,印发《龙湾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同时,整理出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下发至各平台参照执行。

(三)规范会员缴费制。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工会会费,补缴上一年工会会费。2021年1月26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局机关群团会,在会上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会会员缴费机制,明确每年工会会费统一在年初上缴,杜绝漏缴现象再次发生。

(四)开展财务专项排查。组织财务人员对2013年以来的财务凭证不完整情况进行核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同时,国控集团负责人对合同管理经手人开展批评教育,同时要求责任人在合同管理上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批评教育问责形式,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关于“国有企业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聘用流程。2021年1月7日,组织业务科室专题学习《龙湾区(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制定国企员工招聘工作流程图。

(二)完善制度。参照省、市国资做法,完善国有企业采购相关制度,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强化对全区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启用国企监管新平台。2021年2月,启用国企监管新平台,提升我区国企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开展督查。2020年12月3日,开展我区国企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局每年监督检查计划。

(五)规范采购。将企业采购纳入企业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规范国企采购行为。开展国企工资发放自查自纠工作。2021年1月-3月期间,对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开展2020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及津补贴发放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发放现象。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2021年2月4日,召开局支部党员大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支部经常性工作清单》(温龙委办发〔2017〕33号)和《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建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通知》(温龙组〔2017〕44号)等党建相关规定。2021年1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双争一融合活动全力助推三个年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龙湾区委机关工委关于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0年度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工作人员对于党建工作的学习。

(二)召开党支部换届大会。2021年1月15日,召开局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调整局支部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  

(三)制定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2月23日,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重大党建工作事宜纳入党组会议议程。同时,完善工作规则。2021年2月1日出台《龙湾区财政局文件和资料管理工作规则》,完善台账记录规定,明确党建台账专职责任人,规定台账范围、内容、保管与借阅等。同时,科学制定年轻党员培养计划,力争3年之内培养1-2名党员。动员年轻干部积极申请入党,截至目前,已收到2份入党申请书,成功发展1名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开展党员关系迁移工作。局领导考虑该下属国企单位与区财政局办公地点一致,工作融合度较高等因素,积极与上级党组织对接请示,决定将该国企党员纳入区财政局党支部统一管理。

(五)规范台账归档。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台账记录,2021年2月1日,制定《龙湾区财政局文件和资料管理工作规则》,落实专人负责学习资料的收集,按照要求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工作流程。2021年1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文件精神,掌握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

(二)制定工作规则。2021年2月1日,制定龙湾区财政局中层提任工作规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同时,2021年2月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2013年以来中层免职情况在会议上予以重新明确。  

(三)落实专人负责。通过完善文件和资料管理工作规则,明确选人用人原始档案管理工作,并规定由专人负责中层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记实。

十二、关于“队伍建设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填报干部兼职情况报告表。2021年2月4日,召开局支部党员大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的通知》(温龙组〔2018〕42号)文件精神,并重点讲解兼职的范围、要求、报备等方面要求,妥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2月10日前,6位同志已按照要求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

(二)指导下属企业做好布控工作。2021年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龙湾区财政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做好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办理。根据出入境管理办法,指导督促下属国有企业及时做好公司人员出入境证件管理及布控工作,已全部布控到位,并对16位未严格规范落实相关规定的出入境人员进行集体教育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增强规矩意识。同时,开展出入境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对于全局工作人员备案情况、持有证照情况、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有其它相关违规情况。

十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廉洁履职意识。2月19日下午,集团在温州银行大楼1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高新国控集团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区纪委《关于深化廉政谈心谈话提醒教育工作的通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廉政谈心提醒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按照廉政谈心谈话纪律要求,增强廉洁履职意识。

(二)修订实施方案。2021年2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究修订《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三)严格执行,规范廉政谈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记录实施细则。同时,要求下属各部室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对特殊情况下进行谈话的情况予以备注。集团党组成员不定期对廉政谈心工作开展督查。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自查自纠工作。2021年2月7日,专门开展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现有制度自查自纠,核查《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清单》等制度及文件27件,修订完善4件,全面规范局机关制度机制。

下一步,区财政局党组(温州高新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带头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深入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加强机关内部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将廉政文化融入学习、教育、工作、生活之中,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600865;

电子邮箱:lwczxx@163.com。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党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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