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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10-08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区委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11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月5日,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组及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滨同志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分析、深入研究、深刻反思,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明确局党组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高度负责尽责、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以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从速从细从严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滨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切实做好巡察整改谋划工作,为高效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定思路、谋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2021年1月28日,局党组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38个问题,共细化了97条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和完成时限到位。三是从严从实,狠抓整改。3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入分析、精准发力。各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了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并于每周一期推出《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简报》,发送至派驻纪检组及第三巡察组,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简报刊登报送一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8个,制定整改措施97条,已整改完成37个问题,整改率97.37%。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1人,通报批评1人,书面检查1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7项。

ー、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全方位学习。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购置《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书籍,分发至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重要论述,并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党员夜学”活动,安排局党员干部观看学习强国“红色视频”——《承载贺龙坚定信念的铜壶》《8分钟情景再现一大会议》,并根据夜学内容,全体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强化工作落实。2021年1月起,持续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内三汇畜牧专业合作社、龙湾海滨灵伟家庭农场、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基地、永兴农业小微园、雅林农业观光园等农业企业、合作社及产业休闲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三产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经营主体培育提升等项目进行了论证及确定。启动永兴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园(雅林)提升、5G数字水产养殖项目、高标农田、现代农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整治提升等项目建设。推进龙湾区数字农业建设,提升龙湾区农业数字化管理水平,并完成招标。制定出台《龙湾区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方案》(温龙乡村办〔2021〕1号),部署“围绕未来乡村,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围绕产业兴旺,打造经济发展新亮点”等4项重点工作,努力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究《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29号)、等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文件精神。1月12日下午,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深入传达学习当前省、市、区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1月19日,吴伊峰副局长带队到双促双组联系下兴村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并交流工作;1月25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农家乐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工作;2月8日,召开全局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针对省、市最新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专人进驻区防控办集中办公。2月26日,印发《关于调整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方案一预案”的通知》(温龙农〔2021〕12号)文件,及时调整局领导小组及“三方案一预案”内容。

(二)着力推进六重清单、民生项目建设。2020年,大力推进美丽田园环境整治,乱建设施清理累计量占全市总量的20%。全区重点区域42个重点田块全部完成清理整治验收,面积达2.8万亩。持续做好美丽田园创建后半篇文章,实行农田无人机巡查长效管理全覆盖,落实四级田长162人,严守反弹。打造永兴粮食功能区及周边区域西田块、海滨街道荡园田块、海滨围垦生态农业园、市委党校瑶溪街道雄心河滨田块、S1线状元山西岙段田块、环山东路永中街道田块等6个样板区块,其中永兴田园、海滨围垦田园在全市最美田园网络评比中进入前十五强。2021年,进一步巩固美丽田园创建成果,常态化开展龙湾区“最美(脏)田园”评选会议,并出台《龙湾区田园常态化管理及保洁实施方案》,形成常态化管理及保洁机制。2020年12月宏旭万头猪场完成建设,今年我局继续加强宏旭万头猪场建设监管,为生猪引进做好充足准备。切实推动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印发《关于成立六个重点工作专班的通知》,特成立数字化改革、渔业生产安全、“三位一体”改革等6个重点工作专班。

(三)全力推动农业小微园入园企业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温州麦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园条件进行专门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公司符合农业小微园入园条件;同时发函至温州上鼎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其按照入驻要求完善公司经营范围。2021年3月31日,就巡察反馈指出的“温州麦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州上鼎实业有限公司均不符合要求却能入园。”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学习。1月28日,印发《局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局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1年1月18日召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会议,对2020年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各班子成员书面汇报个人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及意识形态等工作。2月8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进一步研究《局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中心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2020年11月26日,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通知》(温龙农党〔2020〕8号)、《关于任命徐少波通知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通知》(温龙农党〔2020〕9号)文件,明确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及学习秘书,同时明确学习秘书负责协助理论中心组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2021年1月28日,制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温龙农党〔2021〕3号),进一步明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度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及学习安排。出台《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实施方案》(温龙农党〔2021〕2号),明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月学制”,同时明确党组每季度必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切实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中心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于当日专题补学2019、2020年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四、关于“扶贫惠农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力推进脱贫攻坚。2020年12月底,全区12项扶贫工作任务全部圆满完成。低收入农业产业就业和折股量化增收帮扶到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先后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扶贫的会议精神。编制出台《龙湾区促进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十四五”工作计划》和《龙湾区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力推动专项扶持资金到位。联合区财政局修订出台《龙湾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温龙农〔2020〕161)文件;联合城市中心区组织3个经济相对薄弱村(新联、璋川、新莒)签订永定家园购置协议。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龙湾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发文《关于下达2020年度街道薄弱奖励资金的通知》,共计40万元。组织街道、村社谋划2021村集体开竣工项目,梳理新开工项目33个,竣工项目13个。

(三)加强农民培训经费使用监管。对2013年以来的农民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共查出8 件农村转产专业培训问题,并于3月12日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要求整改。出台《龙湾区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管理办法》,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出台《龙湾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提升工程管理办法》,对浙江省农广校龙湾分校校务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校长、常务副校长和副校长。     

五、关于“产业项目补助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补助核定与监管。出台《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办发〔2021〕18号),组织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印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农〔2021〕35号)和《龙湾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农〔2021〕20号),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范围、补助比例等内容。并就巡察反馈指出的“项目补助未按分项标准核定”的问题,3月31日,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就巡察反馈指出的“温州龙湾力嘉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蔬菜瓜果基地(一期)项目计划安排同实际实施时间不符”问题,对时任统筹发展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对温州市春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虚假发票进行了核查,并要求原统筹发展科科长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

(二)扎实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对2013年以来的相关农业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巡察发现的资金补助问题及时研究出台《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办发〔2021〕18号),同时对项目资金拨付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六、关于“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严肃执法。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及《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通知(温农法〔2019〕7号)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增强业务能力水平。2021年1月28日前提前完成2020年度案卷自查工作,并形成《温州市龙湾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案卷自查报告》。

(二)合理安排有序执法。2021年1月19日,及时出台2021年工作计划,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了全年系统安排。圆满完成2020年“绿剑”春、夏、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和“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发现经营假劣农药、动物监督、种子备案、生猪屠宰等问题53个,立案处理53件,处罚53人次,罚没金额人民币10.9527万。对2020年度农产品抽检重点高危户回访突击检查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产台账专项执法行动和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抽检工作。

七、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关于新时代村社组织规范化建设意见》1+5文件,率全市先修订完善《龙湾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部署街道、村社开展2020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各村社于春节前完成数据录入,已于3月8日完成数据审核和上报。组织“三资”代理中心对6个街道开展交叉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新一届村社干部等120余人开展培训,提高新一届村社干部“三资”管理水平。

八、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召集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实施条例》,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印发《关于局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温龙农〔2020〕124号)要求各科室倒排资金使用时间表、合理分配上级资金、统筹使用资金、提前谋划2021年度资金安排等。明确2021年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进度通报,同时将资金执行率与各科室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二)做好拆迁补偿款上缴工作。持续对2013年以来是否还有存在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直接坐支情况及暂借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开展廉政风险教育。邀请温州申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财经制度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关于印发龙湾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农〔2021〕20号)文件,并明确2021年专项资金支付将严格按照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取消我局农业培训专项资金名称,明确单位干部培训费、差旅费等在人员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做好长期往来挂账清理。邀请温州申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财经制度培训。委托温州申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长期往来挂账进行核查,并针对核查提出的处理建议,积极组织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再一次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进行合规处理,该支付的及时支付、该收回的收回,个别往来款对象无法联系的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五)做好误工补贴发放整改。出台《龙湾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专项资金扶持对象、重点和分配,资金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对2019年8月13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创建所聘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调查,调查结果有18人为农民,属于可发放补贴对象,其余均为公职人员,已按实际收回误工补贴。

(六)加强宣传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出台《龙湾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和《龙湾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及资金预算安排等做了明确规定。制定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心宣传品入库出库明细表,规范宣传品的领用手续。

九、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党务工作指导手册》。退休人员党支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党务工作指导手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等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加强支部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制定《龙湾区农业农村局“三会一课”制度》(温龙党组〔2021〕7号),推动“三会一课”常态化,截止至1月26日,开展党员夜学1次,“三会一课”5次。1月26日,结合1月份夜学开展“学理论 强党性 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

(二)抓好党员会议记录。制订《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温龙农党总支〔2021〕1号),形成以制度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全体支部委员会议,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机关党务工作指导手册》节选内容。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组织人员进一步梳理、检查2013年以来的《党员活动日记录本》和《党支部委员会记录本》,具体完善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到会率统计、各党支部党员名单等基础信息记录,并完善2018年10月8日黄新明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表决票数记录情况。加强党员会议记录规范化建设,各支部针对《党员活动日记录本》和《党支部委员会记录本》开展互相检查,落实自查自纠。

(三)抓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总支委员及各支部委员会议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学习,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战斗力,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全体支委会委员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节选内容。组织人员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党组织换届相关台账资料,对历届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必要议程进行核实并补记,同时进行整理归档。

(四)抓好党员发展培养工作。拟订《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开展局机关干部的入党意愿调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2020年5月,已有1人经考察、民主评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第二党支部负责培养教育,并定期考察。

(五)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出台《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温龙农党〔2021〕10号),对原有的党组议事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会议组织、议事范围、决策程序、议题报送等要求,切实增强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时组织人员对201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安排专人专柜保管,特别是对2020年以来的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进行全面的查漏补缺,确保记录详细,资料齐全。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做好干部任免台账整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2013年以来的中层干部选拔任免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归档;特别是对机构改革后,新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任免进行规范管理,所有台账资料一一核对,确保记录详细,资料齐全。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相关中层干部任免等资料进行实时整理、归档、保管。

(二)严格规范中层干部任用流程。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进一步明确由专人专门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2020年10月,我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1次中层职位任用工作。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考勤纪律。召开2021年强执行开新局暨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部署会,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责任心。会上层层签订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书,单位一把手代表领导班子作表率承诺,相关工作人员1名代表全体干部做表态发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温龙农〔2021〕12号)文件,明确考勤、请休假、出入境审批等工作制度。对每月统计考勤情况进行通报。2月8日,我局办公室开展纪律检查,及时通报批评不在岗的4位同志,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考勤工作。

(二)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及时督促就出入国(境)证件未及时报失或未及时追交的2位同志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对因私出国后证件逾期归的1位同志做情况说明。对时任办公室主任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执行不严,给予通报批评;对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6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温龙农[2021]12号)文件,切实明确出入境审批制度,明确由专人专门负责出入境证件保管工作。

十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廉政谈心谈话。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娄长耀尚在年休,谈心记录单却记录其在开展谈心教育”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李红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全局层层制定廉政谈心工作计划表,逐步开展廉政谈心全覆盖工作。

(二)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全面回顾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建立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召开强执行开新局暨全面从严治党作风部署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书。

(三)做深党纪处分后半篇文章。召开党总支会议,强调各支部务必要强化党纪处分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落实,亲自负责。在全体党员夜学活动上开展2017年以来党纪处分通报及警示教育,通报了2017年三位同志及2019年1位同志的党纪处分结果,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水利等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整改成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检查不松,并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深入研究,强化问责与督办;对已完成的37个整改任务,实施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1个整改任务,倒排时间,紧盯不放,有序推进,确保高效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入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树立清正清廉的机关风气,全力推动三农、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62017;邮政信箱: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编325024,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25044821@qq.com。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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