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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2-03-08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区委部署,2021年1月22日至4月23日,龙湾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4日,龙湾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公安分局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细化整改措施。分局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亲自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照巡察提出的3大类40项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期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压实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各项整改任务牵头局领导各负其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项目跟踪问效、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各项目牵头单位群策群力、聚力攻坚,把问题分析透、办法研究实、整改落到底。三是节点推进,确保高效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安工作的坚强执行力,促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统筹结合,强化队伍管理。坚持把巡察整改、持续整改工作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措施、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在着力提升巡察整改推进力度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监督管理机制,在推进巡察整改中不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40个,制定整改措施134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24项,清退款项50.64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13万元,对违规违纪的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

ー、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和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度化推进理论学习制定下发《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理论学习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常态执行全警周一夜学制度,制度化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自巡察问题反馈至7月15日,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已开展理论学习9次,开展夜学活动25次。

(二)扎实推进系列主题教育。3月份以来,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编发学习资料20期,编发工作简报19期,建立工作机制24项,队伍作风得到有效整肃。

(三)严格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调整全区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2021年度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将意识形态纳入全体民警年度述职必述内容。加强意识形态斗争形势教育,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两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并部署研究分局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攻坚竞优力度巡察整改期间,12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明确年度力争同类地区第2、杜绝末位的目标,研究考核短板、部署攻坚措施。部署开展“枭龙”系列行动,动态监督各项业务工作进展,全面提升打处绩效。截至巡察报告形成时段,分局各项业务成绩居全市同类地区前列。

(二)全力推进重点工作持续狠扫黑恶犯罪,开展钱潮、护航等系列行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巡察整改期间,分局打击九类案件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2人,工作成效得到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伟俊和区委书记周一富批示肯定。依托“防疫大脑”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技术支撑力度,推动形成查控合力。7月22日至8月19日开展密接人员追踪排查,追踪密接和次密接人员380余人,做到核查不漏一人、风险全部见底;排查重点地区来龙湾的管控对象129人;对需管控涉疫人员落实“点对点”移交,由属地街道负责把防控阻断措施落到“最后一米”,7月22日以来累计纳入管控1029人。

(三)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试行暂行文件清理。共整理2013年以来的试行、暂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85件,对符合废止、修订要求的予以修订,对满2年的试行文件符合要求的重新按规定予以下发。

三、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做实主责主业。 研究完善案件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每案审查制度,对不符合事实完全查清、证据充分的案件,坚决退回补查;每案实行质量评判记分,并纳入年终执法考核。对巡察发现的执法问题责任人员作出局规记分处理。出台《分局规范管理司法监督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效率的规定》,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巡察整改期间,退查率较前三年的平均数下降42%。持续加大反诈工作力度,抽调刑侦、指挥、基础、宣传等相关负责人组建工作专班,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反诈工作。反诈1号会战以来,破获现发百万(省督、部督)电诈案件3起、0万-100万案件5起,集群攻坚成效得到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批示肯定。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日常考勤及请销假规范细则(试行)》,每月对民警职工的年休、请销假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分局网页上进行公示,考勤记录长期留存。严格落实辅警考核、惩戒、问责相关规定。严格保密纪律,严格按规定执行保密人员管理、工作环节闭环管理规定,共开展保密检查35家次,签订保密承诺书1319份,观看警示教育片33场次。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分项目、分金额逐级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加强对下辖组织指导监督指导、督促龙湾区保安协会到龙湾区民政局开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2021年6月23日龙湾区保安协会已经完成了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年检基本合格。规范警察协会会员、相关业务,严格按照协会章程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调查研究社情民情分局“一把手”落实任期内“四个走遍”常态化走访制度,1月任职以来已走访辖区38个村居,并带动党委班子成员入基层站所指导调研工作145次。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围绕“五必进、全覆盖”开展走访活动,1月以来社区民警累计开展活动2140次,开展“警民恳谈”等警民互动活动82次

(二)扎实做好基层减负严格把控发文全过程,精简规范文件办理,截至2021年8月27日,发文总数呈下降态势,确保全年同比下降5%以上。进一步减轻基层考核压力,大幅精简合并考核文件和考核内容,确定机关、基层考核目标任务占比,明确重特大案件、挂牌案件、部省督办案件原则上由机关大队承担,不得给派出所下任务,努力减轻基层派出所考核负担。

五、关于“担当为民,服务意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公安信访工作对区巡察组指出3个办理不规范的信访件进行整改,均整改到位。做好信访档案建设,调配一间办公室作为信访档案室和资料室使用。完善公安信访相关机制,出台《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信访事项材料归档规定(暂行)》《龙湾区公安分局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的流程、时效、局属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新增“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线下升级“现场办”,实现全部事项177项“一窗通办”。线上深化“网上办”,实现90.9%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扩面布局“自助办”,布建数十个智能警局,构建十五分钟自助办事圈。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夜餐补贴排查梳理夜餐补贴多发10480元,已在相关人员目标考核奖内扣除。事业编制人员夜餐补贴已于2020年下半年停止发放。

(二)推动财务核算问题整改开展对分局财务核算有关情况调查,发现存在审核人员对报销材料把关不细致问题,追缴超支金额825元。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制定下发《党团活动经费管理和报销办法》,并组织警务保障、财务管理人员学习了相关规定。

(三)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排查2016年以来工会超范围慰问情况,发现超范围慰问65笔32500元。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支工作。

、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项目管理2019年刑事科学技术室装修工程项目情况开展核查,认定该装修项目符合程序规范。2020年中心区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完成结算前补办银行保函,已于2021年7月上旬补办。完善机关管理机制,制定《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对基建项目前期管理、招投标管理、建设管理、重大基建项目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二)核查购买服务项目不规范问题2012年以来保安外聘服务合同签订情况开展核查,发现2012年至2016年未签合同。本期保安合同于2021年期满后,将保安服务与物业服务一并公开招标。

、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情况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做好公款存放帐户招投标工作,并按规定在公款帐户下设立派出所食堂子账户。组织学习《龙湾区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预算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费、协警专项经费及警察协会专项经费资金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制定下发《龙湾公安分局食堂管理办法》,规定食堂管理职责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和员工就餐等内容,大力推进食堂工作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制定驻外单位食堂凭票报销管理措施,于2021年9月份开始执行。

(三)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餐支出。组织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人员两次对工作餐支出情况进行排查。制定下发《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重申公务(工作餐)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公务(工作餐)接待管理进行规范。

(四)进一步规范下属协会经费管理。组织学习《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规范龙湾区警察协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全面排查协会开支情况。制定下发《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规范龙湾区警察协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对警察协会经费支出管理予以规范。

、关于“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温州市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和“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培训会,对照《温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要求等进行培训,着力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水平。

(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下发《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的通知》,整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表,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将党员发展的各环节纳入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2份不规范档案由支部出具说明情况并补充相应材料。

(三)保障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条例章程,着重学习涉及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对进一步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制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方案,征集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对照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问题准、辣味足。

、关于“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对分局现有机构和中层干部的任职进行全面核对,确保干部严格按照规范的机构进行任职。开展民警落实电子签到情况排查,并整改到位。

(二)推动基层警力下沉。研究出台《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民警分配、交流、转任实施办法(试行)》,对新警分配、内部交流、人员调出等做了明确规定。制定警力下沉基层工作办法,精简机关警力8人到派出所。

十一、关于“全面从严治警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行队伍常态严管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查摆顽瘴痼疾和队伍发展瓶颈,有效推动各项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狠抓局规运用和执纪监督,共局规记分161人次/164分,自主记分533人次/516分。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和队伍管理深度融合,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剖析,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对本单位教育整顿期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例进行剖析;同时开展一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到位。

(二)高质量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定下发《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扎实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的内容、对象和要求。抽查各单位谈心谈话记录本(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谈话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退回重谈。

(三)切实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定下发《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备要求,每次党委会召开前,属“三重一大”的事项,由提供议题的单位将纸质材料报备分局驻局监察组。截至8月23日,共报备“三重一大”议题43件。

(四)建立队伍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纠错机制。制定下发《全区公安机关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规定》,对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8月25日,分局完成第一轮廉政风险排查。按队伍层级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8月30日,分局对中心区派出所、瑶溪派出所廉政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发现问题予以反馈。

(五)切实加强基层站所管理。部署开展年度“千人双评议”工作,将分局将千人双评议结果继续纳入派出所、机关部门综合实绩评估。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所队创建工作,编订《龙湾区公安机关清廉建设标准手册》,分局开展基层站所“清廉指数”自评,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廉、文化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清廉所队样板。

十二、关于“纪检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执纪能力提升。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围绕“立足本职看社会、立身忠正守纪律、立马横刀看世界”等三个方面给全局中层上廉政课。积极参加执纪监督相关培训,依托区纪委“罗山清风学堂”“纪检讲坛”“午间学堂”等学习载体,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信访调查等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刚性执纪问责。

十三、关于“对审计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分局账面车辆进行核查,核销12辆,部分未核销的车辆已报送财政审批。原永中派出所、永兴派出所工程项目按照区财政局批复文件要求登记录入固定资产。

(二)开展往来款项清理组织财务人员全面核查,共发现有需整改处置的往来款共101笔共3838166.96元,其中其他应付款61笔共1447210.97元,其他应收款40笔共2390955.99元。截至9月3日,已对其他应付款47笔共1106710.95元作转入、退还等处理,其他应收款29笔共827987.23元作转支出或收回等处理。

(三)加强保证金管理制定下发《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对保证金的日常业务管理、缴纳途径、退还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加强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由警务保障室安排专人负责涉案财务登记信息化工作,并参加“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信息化培训和实操培训,开通“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财物登记信息化账户,启动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力度不减、劲道不松,加强监督问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坚决打好巡察整改工作“持久战”。二是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分局各项工作制度,推动24项新建机制落地见效,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管党治警的制度机制,推动我区公安工作实现长效良性发展。三是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出发点,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持续深化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校准公安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能作用,以良好的业绩验证巡察工作成效,以扎实的整改检验公安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85880110邮政信箱: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18号(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lwga@163.com

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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