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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2-03-08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区委部署,2021121日至423,区委第巡察组对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64日,委第四巡察组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钉钉子”的精神做好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强大动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我院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配合、坚决服从,64日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制定《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区法院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主持召开多次党组会议,全程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出实效。三是坚持统筹协作,狠抓督导落实。8月6日上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整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统筹协调,加强点对点“精准发力”;同时进一步拧紧党组责任链条,对整改情况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问责督促改进,进一步推动整改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128条,已整改完成30个问题,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 诫勉谈话2人,教育提醒6;新制定制度10项,修改完善制度2

ー、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全面,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印发本院《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下发本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方案》、《20217月份党建工作提醒》,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部署。截至731日,各支部均组织所属支部党员和非党同志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完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

(二)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20216,院领导在龙湾区各街道开展大接访活动,走访群众16批次30,化解问题13件,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排 查梳理近三年信访案件,未发现有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况。全面落实“局领导每月集中接访”、“业务骨干每周轮流接访”、“专人办理信访案件”等制度,全情倾听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化难解忧。印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司法公信力考核工作由审管办牵头、专人负责,将三级指标、瓶颈指标分解到各任务部门具体落实,督促对标整改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缺位,舆情应对能力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23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增强舆情应对能力。630印发《关于加强舆情导控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对涉本院的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处置效率。 

三、关于“司法助力龙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保障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428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二是成立黑恶案件逐案倒查专项核查工作小组,全面排查刑事、民事、行政、信访、执行等业务条线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共排查案件36547件,目前未发现成案线索。三是健全终本案件“回头看”机制,每季度对终本案件发起网络点对点查控,督促可联系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618日发布12名涉黑恶被执行人悬赏公告。四是梳理2018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领域普遍性问题,针对加强整治套路贷等金融乱象规范刑事涉案账户续行冻结等问题分别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6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9

(二)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各业务庭室分别专题学习《企业转贷展期应急处置工作规程(暂行)》《关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审判执行中严格落实具体要求,规范保全措施,推进涉诉企业帮扶工作。二是628日对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调整,出台《关于优化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的实施办法》及《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考核任务分解表》,细化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办理破产指标考核标准3个大项41个小项任务分工,切实细化工作举措、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求经办人员对于小标的等执行案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实行事前督促机制,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三)深化司法助力区域法治治理。一是多措并举合力形成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持之以恒深化诉源治理。2021年上半年完成对诉讼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提档改造升级、人员科学调配(已于2019年12月整体入驻龙湾区矛调中心),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全科受理、访调一体、集成联办、一站化解”。同时强化经开区法庭与县级矛调中心合署办公优势,健全法官团队和人民调解员对接机制,健全网格送达机制,提高调解员待遇,开设涉企绿色通道,促进纠纷有效化解。二是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监督支持依法行政。通过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2份,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指导。在官微公众号上发布涉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等行政典型案例多个,加强以案释法,同时联合线下送法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四、关于“对标‘重要窗口’,‘新时代一流法院’创建有短板,新形势司法体制改革需持续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质效争先进位。实行审判管理质效数据每月通报制度,召开质效评析会加强分析审执态势及弱项指标,同时由院长对质效落后的员额法官进行约谈及督促整改。426日出台《充分发挥立审执破全流程功能做好执源治理工作的意见》,督促落实履行机制,提升自动履行率。优化诉调对接功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1-7月司法确认结案(确认调解协议有效)733件,同比增长298.37%

(二)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审判绩效通报制度,推动院领导多办案、办难案,发挥领头雁示范作用。组织学习庭前会议及证人出庭的相关刑事政策及法律文件,重点做好与证人的沟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对个别案件采取隐蔽作证的方式,有力提升证人出庭率,补好庭审实质化改革短板。优化细化繁简分流机制,对民商事案件分案及人员进行调整,促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1-7月平均审理天数为50.39天,同比减少19.87天。

五、关于“‘四风’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有存在,司法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启动滞后项目。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前往其他法院开展实地考察调研,总结先进经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方案。重建期间,依靠现有的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进行日常监督和运作。

(二)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健全党建书吧常态化运行机制,依托此阵地定期丰富流动书库,不定期举办文体活动及业务交流沙龙,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品读经典、增强沟通,提升素养,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

(三)严格司法作风监管。出台《龙湾区人民法院负分管理及考核办法》,将干警纪律作风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的依据之一。各业务庭室均组织干警对审判质量、效率、作风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服务意识。及时更新法庭案件受理窗口服务评价器,诚恳接受群众满意度反馈。

、关于“司法为民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司法规范化建设需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改进矛调中心法院窗口和两个法庭立案窗口的功能设置和便民服务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诉讼立案服务。严格落实本院《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工作规范》,设立民商事集中送达小组,通过安装语音电话84台、充分利用微法院、短信、二维码签名等无纸化送法方式有效提升民事公告送达率,1-7月向上送达23660次,同比增长33.33%

开展案款专项清理。成立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诉讼费、案款清理各项工作。一是规范使用虚拟账号,严格落实“一人一案一账号”,防止执行款混同。二是贯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分段集约化执行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执行款暂缓发放审批制度;全面排查暂未发放的执行款,督促符合发放条件的将即时发放,目前无正当理由未发放的笔数清零。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616日制定出台《案件质量评查规定(试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案件质量的评查结果编发每季度《案件质量管理予以通报,倒逼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为充分有效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功能和作用,截至8月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2次,将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讨论形成的审判经验总结在全院推广,以统一裁判尺度。为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7月对各业务条线开展监督管理专项评查,未发现有违反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形。 

聚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组建工作专班,梳理分析未及时处置抵押房产清单,制定处置方案,迅速推进处置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文书上网、及时告知等日常工作,同时制作移动微法院操作流程图放置在执行事务中心,帮助当事人了解和运用平台,加强落实执行公开。调查核实执行不力案件,对案件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执行工作纪律。

(五)从严防范“判实未执”。刑庭与综合庭分别组织全庭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相关的刑事政策和法律文件,提升业务知识储备。制定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图,规范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在案件生效后及时发函督促公安机关交付执行并抄送检察机关及执行机关的上级机关,并随时掌握判实未执案件进展情况,落实向上级法院一案一报、一周一报机制。采取经办人自查、庭室负责人复核及重点案件分管领导督查的方式,逐案仔细审查2013年以来的判实未执案件,形成一案一报,详尽记录罪犯交付执行全过程,未发现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所有罪犯均已按规定收监执行。

、关于“小额工程项目存在程序倒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运作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招投标工作规范性管理。审判事务管理中心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明确招投标程序中各责任人和注意事项,要求务必注意合同签署时间,电子合同签署后第一时间打印电子文本进行书面签署。召开财务人员会议,严格要求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仔细核对合同相关结算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经费支出。召开财务制度专题学习会,对正常经费和专题经费的使用、报销及票据审核等规定进行全面学习,及时更新财务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每车专人管理制度,出台《驾驶员安全奖考核办法(试行)》,明确驾驶员月考核奖、安全奖和年终奖的考核办法,对驾驶员的政治建设、服务保障、安全行车、车辆养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同时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员管理,提升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水平。

(三)提高项目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项目运行工作机制,成立针对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项目建设,开展多次现场勘查,组织招标前专家技术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形成项目设计方案,并报送相关单位审核,后续及时跟进招投标和工程入场施工建设工作

、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政治建警模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规范组织生活。723日下发《关于印发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及时组织支部换届、党费收缴等制度学习,整理并扫描保存2013年以来的机关党委会议记录本、支委会记录本、支部记录本,切实提升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截止2021416日,各支部书记和所在支部的院领导已完成上半年人均一次的党课教育。强化退休支部管理,“红色领航‘银龄’党建”为品牌,创新“书记办实事”等活动载体,用心用情做深做细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高退休党员活动出勤率 

(二)积极发展党员队伍。616日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全院非党干警台账,组织各支部书记与所在支部的非党中层干部、优秀青年进行一对一谈话,经常性地邀请非党干警列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切实落实发展党员的长期规划。2021年酝酿2位同志作为发展对象,发展 2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关于“选人用人和招录招考视野不宽,干部人事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台账整理。梳理2016年以来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台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记录台账清单》《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记录台账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并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实现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二)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610日修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全院及时学习,做到熟知证件领用归还要求、审批时限要求、审批流程规定、填报报告登记表要求,做到“应备尽备、应查尽查、应交尽交、应批尽批、应处尽处、应防尽防”。对没有规范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归还要求的干警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三)规范司法雇员招录。623日制定《司法雇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确立面向现有编外审判辅助人员招录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相结合的招录方式,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提高编外人员队伍素质。组织全体政工干部学习司法雇员招录相关文件并进行集体谈话,并完成2017年以来的司法雇员考试录用相关资料的梳理、汇总与扫描建档,切实提高工作规范性和责任心。

ー、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要求。二是制定《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若干规定》,实行分级、分类谈话制度,加强教育提醒、警示督促、防微杜渐,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于624日召开由全体干警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本院在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从严从实强化队伍监管。一是明确瑕疵案件讨论机制,同时将瑕疵案件认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优秀、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核查涉及审判执行问题的干警,并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充分利用钉钉、浙政钉考勤平台的打卡记录、提醒、分析、即时汇总等功能,切实强化对全院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三是修订本院《关于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变化报告制度,结合建立家属微信群,不定期推送思廉文章等,强化干警八小时业外监管,共促法院司法清廉。四是分别于319日、423日召开2次民意座谈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特约监督员等各阶层代表21人次参加座谈,开门纳谏接受外部监督。

(三)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季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全员覆盖、应报尽报。二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党支部(非党员同志列席)组织专题学习回避制度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并加以贯彻执行,同时组织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建立正式干警亲属从事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职业的情况台账。梳理1987年建院以来的退休、辞职人员从业情况管理台账,并下发《关于公布本院离任干警名单的通知》及《关于本院离任干警名单的补充通知》给全院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628日下发《关于审判人员违反回避制度专项通报》,要求全院引以为戒。三是严格排查违规借贷情况。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填报2018年以来的对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借贷担保情况,并签订承诺书。对1名干警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

二、关于“对上级督查、巡查通报的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督查整改。扎实完成市中院2020年司法巡查整改要求,促进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院领导带队的司法巡查制度,每月发布实名通报,督促干警做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加大通报结果的运用,将通报情况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促进干警规范司法行为。

下一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注重统筹结合,强化正风肃纪。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对存在问题进行坚决整改,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确保干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高效规范监督制约体制,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三是深化整改力度,巩固巡察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着力解决当前法院队伍中的顽疾问题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成果走样,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创新完善卓有成效的特色制度成果,达到标本兼治、实现常治长效,最大化巩固巡察整顿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6558187;邮政信箱: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800;电子邮箱:wzslwqrmfy@163.com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