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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四路并进”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11-22 浏览人数: 分享到:
今年以来,河南省林州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渎职案件2案3人,贪污贿赂案件6案8人。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市检察院先后组织有关单位干部职工700余人到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交通、电力、医疗卫生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8次,对林长高速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3次,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促进了发案单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根据查处案件的特点,林州市四路并进,建立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与专项活动有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案件处理,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各有关主管、监管机关就业务工作、内部管理以及新出台的政策、制度、措施,及案件查办情况,建立通报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教育、建设、交通、水利、金融、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其作为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司法处罚等的必经程序,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主管、监管机关对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应该移送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以罚代刑、以纪代刑、压案不查。
四是加强社会化预防工作效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员单位主动配合,联手开展专项预防课题和重点项目的研究,共商预防对策,总结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治理措施,扩大专项预防工作参与面,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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