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召开的全市作风建设大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1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典型案例:
1.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港航管理局原局长林万冀滥用职权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林万冀明知承包商苏某某等人在承包隔堤、海塘工程项目中超越营运许可范围进行营运活动,仍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不予监管,导致苏某某等人非法采砂54万多立方米,造成国家规费流失273.82万元。2015年9月2日,洞头区纪委给予林万冀开除党籍处分;9月14日洞头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处分。
2.温州市第三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柯长瑜渎职等问题。
3.文成县巨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夏景瑞违反值班纪律问题。
4.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萧江管理所工作人员李廉兼职取酬问题。
5.龙湾区永兴中学校长王凌巧收受相关企业礼品问题。
6.乐清市司法局原主任科员黄贤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拉存款、挪用公款问题。
7.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光銮等人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8.瑞安市马屿镇圣井山风景旅游服务所原所长李良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等问题。
9.泰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吴立伟公车私用问题。
10.苍南县桥墩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副主任陈若丽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11.瓯海区泽雅镇石坑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洪辉等人挥霍浪费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紧下松、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等问题,做到敢抓敢管、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至今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严格“一案双查”,从重查处、从严问责,以严明纪律促作风转变,为温州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