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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6-17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区委部署,2018年9月14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不仅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精准“把脉问诊”,更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合力高质量推进温州东部综合交通中心建设的关键。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

巡察反馈后,对区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政务处分1人(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诫勉1人,教育提醒23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

ー、关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态度敷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没有制定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问题。2019年2月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警示谈话。

(二)2019年2月28日局党组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理论的学习。

(三)2019年3月初制定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并有专人负责实施。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区公路局三重一大项目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做到即知即改,要求区公路局所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必须提交区交通运输局党组通过。

(二)针对“党组会议研究人事不规范”的问题。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会议职责,党组成员到会率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研究党务、人事等重要事宜。

(三)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的问题。党组指定办公室主任为党组会议记录负责人,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汇总工作。

(四)2019年3月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责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记录缺失”的问题。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二)针对“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个人问题剖析不深”的问题。坚决落实民主生活会会议决议,不走过场,明确会议整改任务,切实增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2019年3月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专项活动落实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执行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对照区委“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有关规定,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结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结合“万名干部进万企”帮扶活动,切实有效的服务企业,真正做到“两个健康”。四是2019年3月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关于“重大项目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沈海高速温州东互通至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连线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积极和温州机场管理部门对接,共同解决机场灯光带带来的技术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已经在2019年4月底委托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针对“茅永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分析该项目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针对浙南科技城财政严重不足和群众平安出行迫切要求,我局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并形成专题汇报材料上报,2019年5月22日区政府以抄告单的形式下达由我局负责实施茅永公路整治工程计划。我局立即成立专班,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按月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全程跟踪、全面掌握项目进展和动态。二是打通项目审批技术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上下沟通对接,积极解决技术和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项目于2019年7月23日完成项目立项,9月4日完成施工招标,10月15日开工进场,到目前为止已经完工并正常通车。

(三)2019年3月8日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责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公路局党支部自2013年至今从来没有开过支委会会议”的问题。2019年4月1日局党组对公路局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书面检查。局党总支对公路局党支部委员进行组织谈话;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好支部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统一要求定于每个月的20号为支部学习日(逢周末延后),遇重要学习和工作任务可即时组织召开。

(二)针对“党支部会议记录混乱,内容涉嫌伪造”的问题。局党组要求党总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督促各支部工作要常态化、正常化。规定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下旬为党员大会,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计划。规范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实行专人负责记录,确保内容真实性。

(三)针对“个别党员长期缺席党组织生活”的问题。根据实际调差情况,对相关同志分别进行教育谈话,对于处于失联状态、且1年多未及时缴纳党费的麻晓红同志,启动对该党员除名有关程序。2019年3月28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七、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2019年3月28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二是局党总支加强组织建设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2019年3月,现有三个支部和党总支相关换届工作均已完成。

八、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局党总支加强党章和党组织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组织业务水平;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的发展程序,建好入党档案,做好相关发展记录。一是补充完成王盟同志党员档案量化积分表的补充填报工作。二是吸收优秀的骨干人员入党,加强党组织建设。2018年5月发展了一位同志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时间已经符合要求,在2019年3月份召开支委会讨论并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加大宣传力度,对单位中优秀的,上进的同志向党组织靠拢。三是2019年3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九、关于“下属国企管理不当问题”的整改

针对“区社区巴士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任命都由市城东公交任命”的问题。我们局党组经过调研和研究,多次和市交运公司对接沟通,在请示区国资办的基础上形成关于龙湾区社区巴士公司国有股份统一划转给市交运集团的调研报告;向分管副区长汇报,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建议把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龙湾区社区巴士公司国有股份全部划转给市交运集团。2020年5月21日下午,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区长会议纪要〔2020〕5号),明确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龙湾区社区巴士公司51%国有股份全部划转给市交运集团。目前已经进入固定资产划转的评估阶段,我局正在和市交运集团对接,厘清人事关系,解决国有资产划转的事项。二是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十、关于“国企人员录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临聘人员王恩泽2015年被任命区道路养护公司总经理职务”的问题。局党组责成区公路局在2019年4月1日免去临时人员王恩泽区道路养护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针对“区交投、区道路养护公司等国有企业长期有人员挂靠”的问题。局党组责成两家国有企业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加强监督力度,严查在编不在岗现象,对2013年以后所有挂靠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区养护公司的人员进行清理,在2019年3月底完成所有7名挂靠人员全部调离或解除劳务关系;二是建立国有企业进人制度,严格执行区国资办有关国有企业录用规定;三是2019年3月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十一、关于“人员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区公路局编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多年没有实施统一保管”的问题。局党组责令区公路局所有在编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和护照上交区公路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已经在2018年9月15日完成所有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和护照上交统一保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三是2019年3月7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并在局大会上进行通报。

十二、关于“超规格住宿交通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2016年10月区交通运输局2名同志一起到杭州出差,1天报销住宿费800元”的问题。根据浙财行[2014]10号《浙江省差旅费管理通知》规定,当事人在3月15日前已经退回杭州出差住宿费超额部分120元。

(二)针对“2014年1月区公路局2名同志到杭州出差,超标准住宿费和餐饮费报销”的问题。根据温财行[2008]434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当事人在3月15日前已经退回差旅费超额部分743元。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杜绝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名当事人已于2018年 12月17日被区纪委诫勉谈话,2018年度考核定为三档。

十三、关于“宣传品发放不合格问题”的整改

针对“区交通运输局2013年6月购买265张公交IC卡用于宣传,无发放清单”的问题。经调查有文件依据和宣传分发宣传品的照片;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在宣传工作中完善宣传品发放机制,所有宣传品发放必须有发放具体清单和文件依据。

十四、关于“招待陪同超员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3年7月到2016年7月期间,三次公款招待,招待陪同超员”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对照公务接待标准,在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退还超员接待费用600元,并在交通系统内部通报;二是2019年3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机场大道茅竹岭段滑坡地质灾害工程,增加工程量5245087.01元没有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经核查区公路局根据区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在2016年4月2日与施工方“杭州实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工程追加投资估算程序也已于2017年3月15日完成,区公路局按照计量支付规则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支付。2019年3月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区公路局作出书面说明。

十六、关于“工程违规拆分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4年区交通运输局在办公室装修工程,总价120243元,拆分成三个合同直接委托”的问题。一是在全局系统内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小额工程发包活动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小额工程发包活动的通知》规范小额工程管理;三是对当事人在交通系统内部通报,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四是2019年3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工程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抽查公路局负责的2个在建工地,发现管理混乱,偷工减料等”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责令区公路局开展自查工作:一是2018年11月30日上午紧急召开会议,对施工、监理方的严重失职行为进行严肃批评;二是第一时间对两个项目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施工、监理对问题路段立即进行返工整改,相关问题已于2018年12月5日整改到位;三是为严肃纪律,监理单位“大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现场监理员进行调离岗位处理;施工单位“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对违规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解聘处理。四是2019年3月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并内部通报;并作出书面说明。

十八、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局党组2013年至今只在2016年6月6日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问题。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并详实记录好党组会议记录,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工作汇报,紧扣中心工作,谋划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下发2019年度党组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第一责任人”责任季度工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2019年3月21日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九、关于“日常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7年8月6日区公路局赵强违法参与赌博”的问题。区公路局按照《关于赵强同志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龙监〔2018〕7号)和《关于给予赵强同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温龙监决字〔2018〕第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确定赵强不纳入2018年度考核,取消2018年度年终奖和考绩奖,工资薪级29级降为27级。在全系统内部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切实履行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职责,及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动态,一是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二是开展廉政谈心工作。

二十、关于“存在违规采购和违规经商现象问题”的整改

针对“存在违规采购和违规经商”的问题。一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违规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采购)、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自查工作(详见温龙交党〔2019〕14号文件),并向区市场监督局提出协助我局核查全体干部职工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现象。经检查,针对存在违规采购的现象的,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采购工作,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针对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的,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两位相关人员在4月25日前通过转让股份完成整改。二是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详见温龙交党〔2019〕13号文件)。全面排查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建设与管理、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干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及保管等岗位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三是2019年2月28日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详见谈话记录单)

二十一、关于“滥用职权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区公路局2015-206号行政执法案卷和2015-254号行政执法案卷处罚过轻”的问题。经查这两个执法案卷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10〕27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经行政处罚审议小组集中讨论,对以上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第二方面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的学习。

(二)针对“2013年11月7日凌晨因停车场监督不力,导致超限车辆皖K65925逃逸”的问题。局党组责令区公路局强化对停车场监管,严格对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狠抓过磅、卸货和放车关键环节,每年与停车场签订协议,以合同约束方式管理停车场。并定期检修维护停车场监控,确保实时掌握停车场动态信息。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2019年3月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并作出书面说明。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常态。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交通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577-86968739;邮政信箱龙湾区府后路77号;电子邮箱303691729@qq.com。

中共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