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1年9月24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机会,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落地。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把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要求,把巡察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制定好“时间表”和“作战图”,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紧盯整改时间节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处置反馈的问题。及时向区分管领导、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纪委区监委驻浙南科技城各局(室)纪检监察组汇报区委巡察情况,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7个,制定整改措施94条,已整改完成24个问题,整改率88.89%。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9人;新制定制度8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48.663301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9.4万元。
ー、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职能。一是2021年11月底编制完成《龙湾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通过省专班评审及备案;2022年4月6日完成《龙湾区城镇社区专项规划》招标,启动规划编制。二是全面梳理2022年龙湾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度龙湾区“大建大美”建设项目清单,推动“大建大美”项目、龙湾中心区、状元片、东部新城等沿线区域存量有机更新和增量高品质项目开发建设。三是稳步推进富春未来社区建设,完成富春未来社区运营及数字化招标方案、万顺社区运营及数字化招标方案;编制完成万顺未来社区和滨江未来社区实施方案。四是对标创建全域未来城区的目标,提质扩面项目谋划,实现全域开花,加快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的步伐。现区风貌专班已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一体化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
(二)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对负责民生实事项目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文件精神,2021年多次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干部会议、“三新”培训暨城市建设主题学会等,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政策宣讲、现场督查等,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动态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高效推动项目实施。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建筑工地防疫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项目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实名制封闭式管理,督促落实全区在建项目防疫专员制度,积极开展教育引导,设立健康观测点,安排专人检测进出人员和查验温州防疫码,强化工人个人防护,同时试点智慧工地云防疫系统,实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云监管”。
二、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一是修改完善我局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激发办案人员责任担当意识,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能。二是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流程,2021年至今,所有处罚案件均采用省建设执法办理系统,处罚结果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四是2022年3月25日组织学习《新行政处罚法下一般程序案件办理实务》等内容,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意识。加强法规合法性审查,为作出合法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一是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从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推进专项行动、严格查处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全面开展全区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加强辖区内在建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巡视,做到线上检查与线下抽查“两手硬”。三是完善我区在建项目安全监管办法,制定出台《温州市龙湾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固定开展“一周一学”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强化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法力度。四是利用微信群、施工现场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安全宣传,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好工人三级教育和民工学校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一是完善招投标信息共享机制,将项目信息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防范招投标串标风险。二是全面梳理我区招投标项目及施工项目。三是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强化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把关,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四是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审查审核,严厉打击防范各项违反招投标管理的不法行为。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全面检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三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分工,研究制定《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舆情研判相关事宜,切实强化舆论阵地建设。
(二)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全面排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二是完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区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研究制定《2022年龙湾区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通过集体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稳步推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一是全面排查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三是强化机关党员和下属企业支部党员引导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四、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房屋安全质量监管。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稳步推进工程质量、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交易监管等行动。二是全面强化在建项目、物业住宅小区、房地产售楼处、中介机构等巡查监督力度,积极推行联合检查、工地开放日、市民监督团活动等活动,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严肃约谈、重点监管、严厉处罚、公开曝光等多种方式予以处理。
(二)深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一是全面梳理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管情况。二是2020年6月12日制定出台《龙湾区(高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2022年将疫情防控工作列入考评细则,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评先创优、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过程中。三是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交流。针对未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协助成立业委会,并按照流程选(解)聘物业企业;针对已成立业委会的,协助属地街道社区指导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按照流程选聘物业。四是严格把关前期物业招标投标备案等事项,认真审查各个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信誉标分值划分等加强把控。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在每月按照10%比例抽查小区物业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约谈投诉件相对较多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并通过业务培训、微信群等方式要求各物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狠抓信访工作落实。一是对牵头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认真负责抓好信访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剖析信访工作落实不力的原因。三是坚持“接诉即办、办就办好”的原则,提升信访办理规范性,提高办件答复质量,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2021年8月出台《龙湾区住建局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件办理工作规则及考核制度》,加强督查考核。
五、关于“化解疑难问题的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做好财务决算工作。一是对经济适用房工程财务决算事项进行调查剖析。二是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相关事宜。
(二)有序推进下属企业脱钩事宜。一是全面剖析下属企业未脱钩事宜,加强与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二是积极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三)积极落实国有公房租金收取。一是全面剖析市级托管的公租房租金收取工作。二是报请上级机关完善公租房租金收缴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积极督促租户按时缴纳租金。四是积极与鹿城区房管中心开展业务交流,取长补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四)严格落实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一是调研剖析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落实情况。二是2022年3月14日组织开展财经制度专题学习。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上交相关资金。
六、关于“党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党员身份认同感。一是建立《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及时通报党员同志参会情况,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并将参会情况作为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创造性地开展“我来当支委”轮值体验活动,有效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大力发掘和宣传优秀党员事迹,让年轻干部从身边党员看到榜样,感受到党组织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2021年以来,局党委发展年轻党员5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2名。
(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全面排查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调查剖析退休支部党员管理缺失问题。二是对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三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生活的关心关爱,强化“互联网+党建”应用,综合考虑退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及疫情形势等情况,指定专人协助指导,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开展退休党员学习教育。
(三)加强下属党组织管理指导。一是2022年1月20日组织召开下属党组织书记例会,听取下属党组织管理情况汇报,全面摸排系统支部情况,深刻反思剖析存在的问题。二是常态化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钩局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经常性开展下属党支部走访督查活动,不断提升局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三是2022年3月31日组织召开龙湾区住建系统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七、关于“选人用人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全面查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反思,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3月28日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政策法规解读、实践案例剖析和操作实务讲解,切实提升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规范党委会记录,按照规定对人选介绍、任免及党委会表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同时注重纪实台账管理,及时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装订成册。
(二)强化专业人员力量。一是要求全面排查科室人员情况,确保人岗匹配度。二是完善“城建大讲坛”、党支部学习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住建联学”夜学5次,切实提升全体干部专业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
八、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研究制定《2022年度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季度工单》,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2022年1月27日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层层落实工作责任。2022年2月25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2022年4月2日组织开展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五是2022年3月督促指导局系统企业党支部以“加强廉政教育 提高政治站位”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加强系统党员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一是根据《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大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3月9至2022年3月20日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房产销售、企业管理等岗位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并填报《龙湾区住建局科室(站所)廉政风险排查表》。二是以“清廉站所”创建为抓手,针对廉政风险较大的科室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21年4月9日制定出台《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廉政建设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八个严禁”,采取工作人员外出聚餐(不含亲属、公务人员间)活动报备等举措,大力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廉政双向承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廉政回访等机制;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联审意见实行科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核的机制。三是严格规范消防、人防检查验收、质量安全监督验收和房产市场科监督工作程序,鼓励应用今日水印相机拍照等多种手段留痕,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的报备,规范日常工作记录存档管理。
(三)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对相关事项开展调查,对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要求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风险内控,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2022年2月25日组织召开区住建局全体同志会议暨作风效能建设会议,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温州市龙湾区住建局浙政钉版考勤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请假程序,加大治懒治散力度,上班时间内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纪律检查。四是严肃上下班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规范工作纪律。五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2022年3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等有关规定,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档案管理。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全面排查已发文文件,系统性梳理已有文号,全面掌握局文件发文情况。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局规范性文件,经2022年4月8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龙湾区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规定(试行)》《龙湾区住建局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份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落实精简“文件”要求,规范发文程序,明确专职人员1名管理文号,制作发文记录,对于相近内容的文件文号进行归类合并,原则上不予以文号,如需新增文号,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避免文号滥用。
九、关于“巡察、审计等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排查2018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深刻剖析未及时办结事项原因,推进未办结事项办理。
(二)做实审计问题整改。一是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8〕136号)文件精神,预缴款清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通过企业经理座谈会、企业走访、主动联系上门服务、登报公示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服务全力推进清退工作。二是督促各街道、各建设平台等单位及时办理清退手续,并对咨询清退相关工作都作了一一解答,及时清退新型墙材预缴款。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责任,带头学习、带头执行,真正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真正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并将压力向基层传导,形成责任链条,做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机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实现以机制管人、以制度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持续推动我区住建工作持续向好。三是注重统筹结合,提升整改工作实际效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住建事业发展相结合,融合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与“大建大美”,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治理、房屋征收补偿、建设行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全力打造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住建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6966700;邮政信箱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603室(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wjsj@qq.com。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