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不仅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精准“把脉问诊”,更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合力高质量推进温州东部综合交通中心建设的关键。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海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34个问题,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安排调度,对于重大整改事项,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4个,制定整改措施101条,已整改完成30个问题,整改率88.24%。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0人次;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
ー、关于“本行业系统的重要指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二)局党组指定党务工作人员负责会议学习记录,及时学习传达本行业系统的重要指示。
(三)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学习制度》,确保机关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每个党员,不论年龄大小,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二)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对党史学习教育方案进行修改,并按照文件要求,全体党员补写党史学习教育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三)制定《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工作更加细致,把关文件起草、审核关,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三、关于“公路应急抢险设备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启动应急设备报废程序,对已到年限的机械设备进行整理,现走正常报废程序。
(二)对其余的机械设备,通过专业维养公司进行维养。
(三)出台中心设备、机具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市重点工作任务龙湾区危化品公共停车场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急启动并完成替补方案。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35号)精神,由区交建中心负责区危化品公共停车场具体工程建设工作。在区交建中心招投标因无单位报名而流标后,为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立即多方寻找替换场站并建成另一个危化品停车场即龙湾区特种车辆停车场项目。2021年11月份,龙湾区特种车辆停车场先后通过了浙江云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估和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将区危化品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列入考核项目。对于区危化品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业主责任单位区交建中心,在2021年度交通工作任务考核时已经予以适当扣分。
(三)根据区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我局已经再次督促区交建中心加快完成区危化品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并要求其提交倒排时间表。
五、关于“市对区考绩涉及交通工作指标落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围绕年度目标,深入做好项目排摸。对我区潜在的符合交通条件的市政项目,积极争取入交通库,对还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加快前期审批进度,尽早开工入库。截止2021年12月底已争取环山北路二期、铁道南路、龙江路道路综合整治和瓯江路东延工程等七个项目入库,充实了交通投资统计库,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七个新增项目共产生投资4.1亿元,实现了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
(二)梳理出进展缓慢项目,专项逐一突破。我局已分别在2021年8月、10月、12月多次协同区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及内业台账情况进行督查,要求项目业主做好政策处理工作,争取做到无障碍施工,施工方则积极做好合同内及相关文件要求的工作,并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三)配合做好市本级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我局已协调区交建中心,对照工作任务清理,做好金丽温高速东延、轨道交通S2等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依据2021年度交通考核结果,我区的交通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已得到市交通运输局认可,未发生扣分情况。截止12月31日,龙湾区完成投资41.35亿元,完成率92%,其中区本级完成18.86亿元,区本级完成率109%。2021年1-12月区本级投资同比增速10%,投资完成率92.1%,全市排名第四。截至2022年2月底,我区交通投资增速全市排名第三。
六、关于“个别交通建设项目超工期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联系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并邮寄送达书面通知书,要求对方限期完成整改,达到验收条件。
(二)邀请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我中心进行约谈,施工单位书面提出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和委托法律顾问启动法律程序议题上报局党组后,经局党组会议确定:鉴于项目所在高速公路于2023年进行改扩建,该项工程按现状进行修整,修整完成后进行验收和办理结算。
七、关于“交通建设项目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局交通工程管理站联合局建设科、农路科主动将交通工程建设程序及监管程序通过电话方式向各建设单位作进一步地宣传和告知;针对续建项目及完工未验收项目的推进情况,交通工程管理站联合局建设科主动对接建设单位,解决两项因建设程序不清导致进度推进慢的问题。
(二)局长率建设科、农路科及工程管理站负责人到状元街道对接项目管理事宜。会上交通工程管理站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便已介入监督管理。换言之,在办理手续之前,交通工程管理站就已经提前介入监督管理。2021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状元油库至西台、兴元路两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及山西岙西桥改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三)永兴街道永裕西路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完成交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合格。
八、关于“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长第一时间口头要求班子成员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时务必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多次在局党组会议上,强调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今后每年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务必对自己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进行分析。
(二)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巡察回头看期间暴露出来的意识形态思想不重视问题,强调班子成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加强市党代会和市、区两级“两会”期间意识形态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三)要求全体党员签订《不参教不信教承诺书》,参会28名党员已全部完成签订,进一步加强无神论教育,让主流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
九、关于“党组会议记录本上学习内容研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升了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二)制定出台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学习制度》,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每月15日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固定学习日,每季度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
(三)局党组指定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确保记录规范、完整、详实。
(四)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特别是研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摆出的学习研讨不到位情况已进行查漏补缺。
十、关于“开展陈伟俊书记在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学习制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局党组集中学习陈伟俊书记在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三)局党组指定党务工作人员负责会议学习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全面真实。
十一、关于“养护公司支付大额款项和现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要求原经办人员已将原付款凭证按流程补签并将计提付款凭证附件装订入册。
(二)委托浙江瓯江合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养护公司进行审计,2021年9月26日出具浙瓯江会审〔2021〕476号审计报告。
(三)辞退了聘任经理、会计、出纳。现公司财务人员由局事业编与国企编人员担任。
(四)完善了《龙湾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支出制度》、《合同管理》、《薪酬管理制度》。
十二、关于“仓库管理混乱。材料出入库未经保管人签字确认、材料领用无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各科室负责人和财务后勤管理人员会议。
(二)完善了机具、实物等相关规章制度。
(三)落实专人为仓库管理员,做到入库管理。
十三、关于“设备租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完善了《龙湾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支出制度》、《合同管理》。
(二)支付季崇德设备租赁费,经过细致查找,发现租赁合同及清单已在2016年11月47#会计凭证中,已将合同及清单复印归档。
十四、关于“公司负债率高,经营风险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向光大银行提交融资所需资料。
(二)疫情影响暂缓人员选调计划。
(三)局党组副书记对法人代表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直接委托价高于市场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对业务科室和区公路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及培训,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区公路管理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交通工程招标代理及咨询等服务项目,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和法定程序进入中介超市择优选择。
(二)局党组约谈相关业务科室,要求对于时间紧迫性较高的小额应急抢修类工程的设计咨询等服务项目,必须先行做好市场价格调研工作,并将调研结果提交局党组审核。
(三)全面排查2021年度的其他工程服务类项目,除白楼下桥应急抢修工程因其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在咨询了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经局党组同意对文本设计服务直接委托外,其他工程服务类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或中介超市选择的形式选取服务商,不存在直接委托价高于市场价的问题。同时由区公路中心主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六、关于“程序环节前后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于2022年4月11日对2018-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问题,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二)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规范项目审批办理流程,确保审批流程合理合法、程序规范。对日常小修保养类审批流程按照公路中心内部事务审批单三级流程(科室经办、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基本户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内容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公路中心工会在办理扫尾结算业务,完成销户处理。
(三)公路管理中心国库核算已并入交通局,交通局基本户统一纳入财政核算管理2022年1月已进行操作,公路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核实数据纳入财政核算管理。
十八、关于“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制度。
(二)根据局党组会议纪要,确定由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原账务进行核实。
(三)公路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提出具体要求进行落实。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区财政局建议参照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温州市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留存资金和往来款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温财预〔2021〕6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务人员根据往来款项进行分析,通过各业务科室对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对到期项目进行退还处理。
(二)根据局党组会议纪要,确定由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排查。
(三)今后将对交通局与公路管理中心进行不定期检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区财政局建议参照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温州市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留存资金和往来款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温财预〔2021〕6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支付发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龙湾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22日开具税务电子发票。
(三)对管理中心与养护工程公司发生的工程账务款进行清理,发现330国道环山东路保洁费未开具税务电子发票,现于2022年3月22日开具。
二十一、关于“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选定勘测单位于2月21日重新复测并于3月22日上报党组研究。
(二)对台账复核后于3月22日上报党组研究。
(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二、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18年到2022年已退工程质保金、履约保证金进行自查,应退尽退。
二十三、关于“工期延误违约金应扣未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培训,熟悉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合同管理,引以为戒。
(二)整理相关文件,并出具会议纪要。
二十四、关于“合同条款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2022年1月28日第03期计量报表,预付款均已扣回完毕。
(二)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一步规范今后的施工合同条款设置,已对2018-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情况进行排查,排查了17个工程,未发现问题。
二十五、关于对“群团组织未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二)向区妇联和团区委申请启动我局妇委会和团总支换届工作,并完成换届。
(三)强化新一届局妇委会和团总支的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六、关于“党日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党支部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机关党务工作使用手册》,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明确每月20日为“支部学习日”,严格按照要求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二)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明确由支部委员负责会议学习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完整、详实。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出台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学习制度》,明确由支部书记每月对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进行回头看。
二十七、关于“个别科室职能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二)严格遵守《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温龙办字〔2019〕16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管理站等3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温龙编办〔2020〕37号)等文件,并按照三定方案落实人员配备,进一步规范科室职责。
(三)组建了公路抢险、运输两支国防交通保障队伍,适时参与龙湾区各专业保障队伍进行防灾救灾应急演练;开展了与国防交通相关的调查统计工作,如全区特种车辆(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板车、油罐车)的潜力调查、桥梁和隧道基本情况统计等,并根据潜力数据调查制定相关台账。
二十八、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并完善《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审批过程严把时间、地点等细节,完善管理制度,区管干部证件由区委组织部管理,机关干部由我局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收缴和保管出国(境)证件,保管人员对出入境证件的使用、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催收出国(境)人员的出入境证件。
(二)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再次明确出入境审批和证件管理的相关细节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出入境审核,严把时间、地点等细节,确保规范。
(四)责任人已进行书面检讨,党组对该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今后严格人员布控管理和出入境审核业务把关。
二十九、关于“人事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制定并完善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国企人员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国企人员的档案和合同管理。
(二)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落实国企干部人事事项,人事合同签订工作做到及时、规范。
(三)根据国企人员入职时间,并参照社保、工资发放等情况,于2021年11月30日与相关国企人员补签劳动合同。
三十、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
(二)修订《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层任命程序,杜绝中层任命混岗情况的发生。
三十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十三项实施意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二)制定出台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党组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第一责任人”责任季度工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要求全体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季度责任工单”,认真如实上传云纪实平台,推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三)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试行)》,全面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三十二、关于“廉政谈心谈话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区纪委《关于深化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的通知》(温龙纪发〔2017〕18号)文件精神。
(二)制定出台了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廉政谈心工作方案》,把谈话作为思想教育的一种方式,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流情况,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对全体干部职工敲廉洁“警钟”,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并对2022年谈心谈话记录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十三、关于“党政纪处分后半篇文章未做深,干部日常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典型案例,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敲响警示钟、打好预防针、上好教育课。
(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酒驾、参与“黄赌”及高利放贷等自查自纠工作,聚集公职人员对2017年以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参与“黄赌”、高利放贷、转贷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四风”及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十四、关于“个别问题还存在边改边犯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平台建设和小额工程发包活动的意见(试行)》(温龙审资办〔2018〕11号)和《龙湾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二)局党组明确严格执行《龙湾区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小额工程建设和发包的程序。
(三)对2015年以来的非公开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反弹”情况发生。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坚决保证整改成果。持续加强监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解决,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努力推动交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保障交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881129;邮政信箱: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708室(邮编325024,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75157623@qq.com。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8月25日